By Muhammad Rafizeldi (MRafizeldi) (Own work) [CC BY-SA 3.0], via Wikimedia Commons |
在這兒作 RWD,一開始只是想說避免太久沒接觸,就生疏了,畢竟作網頁不像是唱歌或者飆車,隨時都有練習的機會。
但畢竟這個 Blogger 並非適合的練功場合,光是找地方放 CSS 和 Javascript,就讓我費了一番時間,總不能把 CSS 和 Javascript 都放在 HTML 裡面吧!
更何況,Blogger 可以讓使用者自己改的是模板,看起來是 HTML,不過裡面又有 if、loop 等標記,本來就已經長的很複雜了。
這種事情就跟大便一樣,只要時間花下去,總是會越來越順手的, 這一路改下去,就快要變成一個純 AJAX 的網站了。
這樣一路搞 RWD 下來,我有了深深的體驗!
這根本是在練耐性,不是練技術的!
例如說 hover……
雖然說觸控螢幕是沒有 hover 的特性的,但在按下螢幕同時,卻也會引發 hover;手離開螢幕後,都已經 touchend,hover 還繼續待在那兒。
這完全就看肯不肯花時間處裡,不管它也沒關係,反正按了其他地方,hover 就跟著到其他地方了。
還有現在程式很講究 non-blocking,工作都是非同步作業。
這樣的特性就是,不管你要問什麼問題,得到的回答一定是「你先去忙其他事情,我等一下就告訴你答案」。
難怪 Promise 才紅沒有很久,就被討厭了。
不過我耐性還是不好,看來沒有練出來。